一、 重要提示
本信托计划的保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保管人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估值日净值等内容,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受托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信托资产,但不保证信托财产一定盈利。
本信托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。证券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托计划合同及说明书。
本报告期为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3月31日止。
二、 信托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粤财信托·博纳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;
2、信托期限:无固定期限;
3、投资范围:沪深交易所A股股票,证券投资基金,债券,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;
4、开放日: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;
5、受托人: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;
6、保管人: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;
7、投资顾问:深圳市博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;
8、我司已按照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开立信托财产专用账户,信托财产专户信息详见相关信托合同文件。
三、 信托财产的管理、运用情况
截至2018年3月30日,信托计划总资产中0%的资金投向于交易性金融资产。投资大类分布如下表。
资产名称 | 占总资产比例 |
交易性金融资产 | 0% |
债券质押式回购 | 0% |
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产 | 100% |
备注:该表中数据以2018年3月30日收盘价计算。
截至本报告截止日,本信托运作正常。
四、 信托财产的收益和处分情况
(一)信托计划单位净值情况
日期 | 信托单位净值 | 报告期增长率 |
2018年3月30日 | 0.5319 | -12.488% |
(二)信托财产的收益分配及处分情况
截至本报告截止日,本信托计划存续信托单位为1,000,000.00。
五、 受托人重要事项变更通知
(一)信托执行经理变更说明
无
(二)受托人、投资顾问、保管银行及证券经纪人变更说明
无
(三)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
无
(四)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、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
无
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
2018年 04 月 11 日